省厅社管局联合财税部门召开2010年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协调会议

 2010-6-30
    6月28日,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召开会议,共同审核认定符合江苏省2010年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名单。会议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斌主持,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和省社管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
    根据2008年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、省民政厅已于2009年分三批确认了257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本次会议对2010年第一批提出申请的31家基金会和10家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进行了审查,最终认定名单将由四部门联合发文确认。对已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,四部门将于下半年召开会议进行审核。